何时需要
对技术方案使用存在争议、准备任务书,或核查已完成的比较时。
研究内容
- 专利及其权利要求书
- 产品、结构或工艺过程
- 技术文件及试验结果
应准备哪些材料
- 专利编号及待核查时期
- 产品样本或方法相关材料
- 图纸、系统图及运行说明
- 问题及材料取得条件的信息
问题示例
- 独立权利要求中的哪些特征可进行技术核查?
- 所检验特征中,哪些在提交对象中被发现?
- 哪些特征不存在,哪些无法根据现有材料查明?
- 图纸数据是否与所检验样本的实际结构一致?
- 完成比较还需要哪些补充数据?
汇集问题清单 →
工作流程
- 确定文件版本及检验对象
- 编制技术特征及支持数据的对照表
- 就每项待核查特征形成结论
成果
出具逐项技术比较的鉴定意见,并注明未查明情况。
影响结论的因素
装置的整体外观及名称不能揭示所有特征。使用是否合法及是否侵权,属于争议的法律解决范围。
常见问题
只有产品照片是否足够?
仅对确实能够观察的特征足够。内部结构和运行参数可能需要样本或技术文件。
可以检验工艺过程吗?
可以,前提是能够提供相关文件及各阶段实际实施的数据。现场检查可能性另行商定。
如何将每项特征与所检验样本关联
比较时,应保持对象身份一致:型号、具体型式、配置及现有技术文件版本。一个产品的照片、另一改型的图纸及计划功能的说明,并不会自动构成一个统一的检验样本。编制最终表格前,应标明这些差异。
对于每项待核查特征,可列出四个栏目:特征内容、核查方式、实际取得的数据及可能回答的范围。例如,外部元件可以现场观察,而内部通道或工作顺序则需要其他相关材料。没有隐蔽元件图像,不等于已查明元件本身不存在。
有针对性比较所需的材料
- 相关专利文件全文,包括权利要求、说明书及附图。
- 所检验产品的识别信息,或实际实施方法的说明。
- 与这一具体型式直接相关的技术文件,并注明版本。
- 与待核查特征有明确关联的照片、现场检查或试验结果。
- 如需核查先前比较,提供其中争议内容的清单。
最终表格应使人能够从结论追溯到证明材料。对产品相似性的总体印象及商业用途相同,不能替代逐项比较。若部分特征无法根据提交材料核查,应单独列出,并解释缺少哪些数据。这样可保持已查明技术情况与争议中的法律结论之间的区分。